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发出《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将在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行为出重拳——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补课乱收费 《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压缩“三限”招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哪些属于要治理的补课乱收费行为?《通知》明确,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 高校招生“十公开” 《通知》规定,高校招生要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凡出现“点招”问题,将严肃追究高校校长、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以及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人的重要领导责任。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 《通知》要求,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制定收费标准,凡现行收费文件与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新政策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从今年起,取消我省“城市小学自愿托管费”、“高中阶段以及城市初中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对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学校,实行食堂供餐的,《通知》提出,可统筹考虑国家补助资金,“按照非营利和自愿原则收取伙食费,提供完善的午餐或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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