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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生专业要求分数)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
来源: 更新时间:2008-05-04 点击:3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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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80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速写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科总分240分。 二、音乐类专业 1、音乐师范类专业 ①音乐教育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40分。 ②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40分。 2、音乐非师范类专业 ①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 ②音乐表演类(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总分29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总分265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 三、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300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30分;专科总分21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55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0分;专科总分26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科320分。 四、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15分;专科总分200分。 五、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分;专科总分65分,三州考生总分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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