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各开展推免工作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推荐工作;校内院(系)要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各招生单位要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推免生的招生工作,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透明。
二、严格条件,明确标准,公开程序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和年度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包括推免生名额),于推荐工作启动前在各院(系)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2014年继续开展“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专项推免生工作,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要求做好“硕师计划”相关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特殊才能人才的选拔
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招生单位要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综合评价体系,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四、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
为保证高质量地完成推荐免试生工作,严防不正之风的干扰,各招生单位应对推荐和接收各环节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以及名额分配原则和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都应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及接收单位应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有关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推免生名单须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组长签字,并在本单位网站统一公示,经接收单位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亦须在本单位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均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五、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各有关招生单位要积极支持国家教改试点、卓越工程师等高等教育改革项目的开展;要统筹各学科和专业布局,促进重点学科、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的水平提升,特别是要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精神,通过推荐免试吸引优秀生源攻读临床医学(全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推免生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即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使用不完的,不能转为学术型推免生名额使用。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但向校外推荐的名额使用不完的,不能留作本校使用。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获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要统筹推免和统考招生,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均须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考生,保障统考考生的平等竞争机会,维护教育公平。
六、推免生材料上报要求
各招生单位要按时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自觉接受我院监督检查:
9月底前,报送本单位《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包括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工作程序及实施办法、公示方式及时间和网址等);
10月20日至25日,报送推免生名单(见附件1)、数据库(结构及要求见附件2)连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11月9日前,报送拟录取外单位推免生名单(见附件3)及数据库(见附件4)。
附件:1. 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推免生名单
2. 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推免生数据库结构表
3. 四川省2014年招生单位拟录取外单位推免生名单
4. 四川省2014年招生单位拟录取外单位推免生数据库结构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9月18日